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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社會新鮮人的時候,我面對「老闆」時總是兢兢業業,很怕哪裡做得不好,一聲不響就被炒了!



當時我擔任大人物的秘書,他的行程非常多元,且當時(2000年初)還沒有智慧型手機,所有行程都得透過電腦輸進PDA裡。如果請病假,當天的行程還得透過同事輸入,否則無法即時更新。


第一次和老闆吵架,是因為老闆弄丟了他的

PDA



當時我幾乎像7-11一樣全年無休地上班,接聽電話。電話可能從清晨5點多,到凌晨11-12點都有。常常半夜接完電話,隔天清晨又得出門上班,內心雖然覺得疲憊,但又覺得稱職的秘書似乎就該如此。

更何況當時社會上對於我們這年代的新鮮人不大友好,稍微違抗體制或是不願遵從職場規則的,一律稱之為「草莓族」。我自認為與同輩之人不同,也因此更努力捧住飯碗,試圖證明自己不是草莓族,也是千年一遇的秘書人才!

一個週四晚上11點,突然看到老闆來電。當時的男友示意要我別接電話,裝作已入睡,但我過不了內心那關,還是接了電話。

老闆說他的PDA掉在火車上,要我去找回來,隔天拿給他。我當時一陣慌亂,試圖釐清整個狀況。當我詢問老闆車次、座位等資訊,老闆都一副剛才他並沒搭過那班車的樣子,所有相關細節都答不出來。

打開電腦找到詳細的座位資料也於事無補,因為再過不到1小時,車站就要關了,我得先聯絡站務。

打電話去車站後,接聽人員很認真詢問我各種細節,但我能提供的只有約莫幾點到某站的自強號列車這麼籠統的訊息。幸運的是,那個時段只有那台列車抵達該站,所以範圍一下縮小不少。

他很好心地要我過15分鐘後回打,期間由他去聯繫列車長,請列車長檢查車廂內的座位(據說這也是到站後的必做流程)。15分鐘不到,我就接到對方來電,說找到PDA了,會直接留置在該站服務台,隔天可以過去領取。

我趕緊聯繫老闆,老闆對我20分鐘不到就找到失物並約好領取此事感到高興,但同時也要求我隔天得提早到7點進辦公室。

儘管已經5點起床,但步行至捷運站,搭車、轉車,去拿完PDA,再搭車、轉車,時間上必定還是有所延誤。

只睡了4個多小時的我,已經呈現我問天的狀態,再加上繁複的交通路線,最後決定放自己一馬,報公費搭計程車,而這在我所工作的組織裡是被允許的。

七點前準時抵達辦公室,老闆問我怎麼來的,我很誠實地說搭了計程車。接著,我就被老闆狠狠地罵了半小時。

原本我打算眼神死地面對這個突如其來的狀況,但就在被罵完準備步出辦公室的那刻,長期的疲憊加上從昨晚到今日的緊繃狀態,瞬間讓我心裡的「草莓族魔咒」失效了。

我:「如果不是你自己弄丟PDA,然後又要我隔天送回來給你,我根本不用跑這麼一段路。這樣就算了,你明明知道我昨晚忙到凌晨才睡 ,今天還要我提早到辦公室,我在這工作這麼久,第一次報公帳搭計程車,就要被你罵成這樣,你到底有沒有把我當個人看啊?!」

說完,我頭也不回地離開。隔天直接翹班。第三天一回去上班,心情還是有些忐忑,但既然發作了,就像憋了很久的屎一樣,一次清空才健康。

「就算被開除也沒差了!」我心想。

見到老闆的瞬間,我力作鎮定,打聲招呼繼續回信。老闆示意要我進他的辦公室,一進去他關上門,便說:「回來啦!很好!最近辛苦你了。」

我沒說話。

老闆:「沒關係,年輕人跟我們這代的人都不一樣啦!以前老闆說什麼,我們什麼都不敢回。」

他頓了頓,又說:「原本想說你和我們這代的人還蠻像的,但是沒想到你竟然這麼有個性!很好,很好。繼續工作!今天我的行程是什麼?!」

我開始報告當日行程,接著回去忙工作。從那之後,老闆很少在下班後打擾我的個人生活,除非有緊急狀況。

那時才體會到不只是婆媳關係裡「早黑早享受」,職場也是。劃下一個界線才不會被步步進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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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文練習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