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一通未接來電,是Tracy打來的。上msn後,他傳訊息來,問我可否改成今天陪他去穿耳洞?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改約了,所以我心裡不是很高興,就回他說我要再想想。結果,這小子看我沒有立即回訊,猜到我脾氣又上來了,連忙又說那還是維持原案好了。
 
現在是怎樣?!你要我撥時間陪你去,還要我配合你的時間,難道我的時間就不是時間嗎?
 
因為失戀,而心情不好的人是你。說想穿耳洞,轉換心情的也是你。訂好時間,卻又一再更動的也是你。現在是你比較對不起我,而不是我對不起你。
 
在你要和她提分手前,我盡力阻止你。當你知道對方在分手後,立即交了新男友,心情鬱卒時,我花時間開導你。你說你想變換心情,想穿耳洞,我是第一個幫你找店家,幫你比價,支持你去做的人,反正到後來不喜歡,就讓耳洞密合,也沒啥大不了。
 
對你,我自認已經盡到一個朋友該盡的責任。你想穿耳洞?!好,但請你自己去。心情不好?!去找你別的朋友訴苦。總之,到我憤怒平息之前,你都不要再來找我,省的我看到你一次,就罵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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