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原本想早點休息,但是因為跟陳同學小聊msn,所以拖了一點時間。
陳同學告訴我,金馬影展主辦單位突然宣佈裁員的消息,因為他們要把薪資調成95元,但是因為經費有限,所以不得不裁員,而且主辦單位的管理人員意有所指地說,這都是因為某個工讀生去向媒體揭露,才導致他們得採取這個動作。
一開始,她讓我看到新聞報導,我就猜說金馬影展一定會做裁員的動作,而藉口便是因為有人向媒體爆料,但是他們經費不足blahblahblah,才只得作出這樣的決定。
剛才,我在文章回應上面看到有一位網友留言。他說每個人在一開始都同意主辦單位只給80塊的時薪,所以現在金馬影展的主辦單位作出裁員的動作,都是因為陳同學看似有正義感,但實則莽撞的行為所致。
但是,我一直覺得這種說法其實是在為主辦單位開脫,也就是說主辦方和工讀生的契約是建立在你情我願上,所以陳同學不該被嫖完了才嫌開價太低。
我想說的是,這種你情我願是建立在一個錯誤的基礎上,因為一開始的開價80塊就不符合勞基法的最低時薪,就算陳同學沒有揭露,這樣的情況如果被勞工局得知,主辦單位同樣要受罰。但是因為主管機關冷眼旁觀(或是毫不知情),所以才由另外一個途徑,陳同學,揭發此事。
這就有點像是,成年男子與未滿14歲的女孩發生性行為,不管他們發生關係是否出於自願,該位成年男子都要受罰,因為法律就是規定這是不合法的。同樣的,不合法的事情並不會因為資方和勞方的同意某種作法就使之變成合法。
至於那些因為此事而受到波及的工讀生,應該要向主辦單位抗議,而不是懷恨陳同學,因為大家都太縱容資方,太漠視自己的權益,才會讓此等情事不斷重演。
就我來看,我不認為增加15元的時薪對金馬獎的主辦單位造成多大的負擔。除非有人可以清楚算出數據,或是拿出金馬影展的預算書(因為我有接觸預算編列的事務,所以我很清楚地知道,很多項目都會以最大值下去編列。),一筆一筆對過,否則任何資方說的話,我都是存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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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陳同學
小菲這樣說很有道理,陳同學只是代罪羔羊而已。說歷屆慣例如何、或預算不足、或經費不知道撥去哪,這些都與陳同學無關;他只是指出一個簡單的事實而已。我週遭的朋友讓我感覺到台灣熱愛電影的學生非常多,也都非常願意投入金馬的活動;主辦單位可能就是利用這種熱情來省那15塊。可是熱情哪是15塊可以代換的呢?
聲援陳同學
路過看到此文,前幾天我在TVBS好像有看到這則新聞,覺得很誇張,在同一個單位怎會薪水有兩種選擇,一國兩制嗎?又不是週年慶有兩種選擇方案。難怪國內電影圈難以發展,都不給電影人才足夠的"養分"(養分指金援、知識、工作機會、獎項、傳承及培養力),人才怎樣發展阿!像李安要拍大片,只能向外國人求助,對台灣電影發展不是件好事。時薪才80元 餐廳工讀生鳴不平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基本工資調整後,時薪應為九十五元起跳,讀者投訴指出,他任職的餐廳給工讀生時薪才八十元;對此業者表示,工讀生休息時間照樣付薪水,以真正工作時間來算,時薪超過一百元。讀者表示,這家餐廳時薪僅八十元,「工讀生都受不了,飽受欺壓,希望媒體能夠代為爭取權益」。
對此,業者陳先生表示,工讀生每天有二、三個小時的休息時間,他照樣支付薪水,並且還免費提供便當、飲料,一餐要花五十至八十元,現在連知名連鎖速食店休息時間都不付工讀生薪水,如果以工讀生實際工作時間來算,時薪應該有一百至一百廿元,他認為給工讀生的福利已經很好。
市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指出,工時歸工時,工資歸工資,這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法令規定最低時薪為九十五元,雇主就該付給時薪人員九十五元,不能以休息時間也付薪水為由而減少時薪。
勞工處長賴淑惠也表示,如果短付工資經查證屬實,雇主必須補足不足部分,否則將開罰,通常雇主碰到勞工處上門調查,都願意補足工資;至於上述業者提到休息時間支付薪水換算實際時薪的問題,必須了解「休息時間」是何種情形,如果有事情還是要處理,一樣算工作時間,如果是可以外出,不受限制,就有討論空間,建議這名工讀生向該處申訴,以便實際掌握狀況。
新聞來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nov/16/today-complain3.htm
聲援陳同學
看到這則~覺得蠻誇張的....以基本勞工法來說..打工薪水的底限是多少應該就要是多少!!而對於打工來說..95元已經是很少的了!!..或許多那15元真的對於公司的預算就是會超過..但不顧法律的規定就是不對!!我認識不少正在努力拍電影的辛辛學子..他們是真的愛電影..也很有才華.創意與能力!!培育人才的方式不是要剝奪他們的生存空間..連個隙縫都不留..而是要給他們更多的機會與鼓勵吧!!還給他們15元的尊嚴..也算是個最大的鼓勵了!!聲援陳同學
陳同學加油~支持陳同學
增加15元會造成經費不足!?令人懷疑,錢是花在哪裡ㄌ?
台灣人請好好善待自己人吧!不要闊了他人酸了自己人...
支持陳同學
現在的社會已經扭曲到容不下正義了嗎?更何況只是單純的要求依法行政……哎,這就叫上樑不正下樑歪吧。加油!陳同學!95元是你應享的權利與保障!以你為榮!
袁了凡
袁了凡也遇到了相同的事你提到其他工讀生懷恨陳...
他是清朝那時代的
如果感興趣可以去看華藏電視台
他的故事本來是家訓的吧 <了凡四訓>
後來被拍成影集了
為什麼同樣的事在不同的時代都一直上演呢?真是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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